與被害人和解的策略:詐欺罪初犯減刑的關鍵

若初犯詐欺罪且情節不嚴重, 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是減輕刑責的關鍵策略。 雖然詐欺罪屬於「非告訴乃論之罪」,即使雙方和解,被害人撤回告訴,檢察官仍會繼續偵辦,但 和解可以顯示行為人的誠意,增加檢察官作出緩起訴處分的可能性 。在偵查階段未能和解時,建議 在法院審理階段的調解程序中繼續努力,以增加緩刑的機會 。 (對於什麼是非告訴乃論與告訴乃論有興趣的朋友,可以詳見 臺灣高等檢察署的說明 。) 詐欺罪的刑責嚴重,可能涉及加重詐欺罪,一旦被起訴,被害人也可能提出民事求償。 因此,與被害人和解是降低刑事與民事風險的重要一步。 如果和解過程複雜或人數眾多,應該尋求 詐欺律師 的協助。 專業律師 在和解談判中擁有豐富的經驗,能幫助行為人制定有效策略,並在必要時協調法院安排調解,確保行為人在整個程序中得到充分的保障。 如要諮詢或委任律師, 律師費用 、 律師收費 可點擊,文章內對律師收費問題有詳盡的解說。 如欲尋找 台北律師 、 台北律師事務所 可點擊,連結有專業律師可提供協助。 延伸閱讀: 《 詐欺罪全剖析:專業律師講解詐欺定義、構成及該如何迅速自保! 》 《 詐騙刑責有哪些?詐騙集團的車手是什麼?詐欺罪會被判刑多久? 》 《 詐欺罪成立要件?初犯會關多久?可以和解嗎?專業律師告訴您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