妨害性自主罪會被關多久?專業律師來解答
想了解 妨害性自主罪的刑期 及如何有效辯護,首先要明白「告訴乃論罪」與「非告訴乃論罪」的區別。
在妨害性自主罪中,只有在特定情況下,例如對配偶犯強制性交或猥褻罪(刑法第221條、第224條),以及未滿18歲者對幼童犯性交或猥褻罪(刑法第227-1條,又稱兩小無猜條款),屬於告訴乃論罪。這意味著只有在被害人提告的情況下,司法程序才會啟動。
(對於什麼是非告訴乃論與告訴乃論有興趣的朋友,可以詳見臺灣高等檢察署的說明。)
然而,妨害性自主罪大多屬於「非告訴乃論罪」,即使被害人不願追究或雙方達成和解,也無法撤告,檢察官仍會依職權繼續偵辦。此類案件的刑期通常在三年以上。
根據刑法第74條規定,若被判處兩年以上刑期,將無法申請緩刑。因此,若希望通過和解達成撤告或獲得緩刑,必須將刑期壓低至兩年以下才有可能。但需謹慎處理,和解通常被視為變相認罪,可能成為定罪的重要證據。
因此,在面對妨害性自主罪指控時,請務必與 專業律師 討論,制定最佳辯護策略,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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