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後是否有資格繼承前配偶的遺產?專業律師解答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8月 15, 2024 根據《民法》第1138條規定,配偶是當然的遺產繼承人。因此,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若一方過世, 配偶有權繼承其遺產 。 但一旦離婚,雙方的婚姻關係即告終止,前夫或前妻在法律上不再是配偶。因此,若前夫或前妻過世,由於已無婚姻關係,前配偶自然無法繼承對方的遺產。這意味著 離婚後,即使雙方在情感上仍有聯繫,法律上卻已經切斷了遺產繼承的權利 。 此法律原則在保護婚姻期間的利益同時,也確保離婚後雙方的經濟關係不再糾結。 Read more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