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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方打人、情緒勒索、經濟控制算家暴嗎?該如何離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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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當你開始懷疑「他打人算家暴嗎?一直用言語操控我算不算情緒勒索?不給我錢、逼我交出薪水是家庭內的經濟控制嗎?」這些疑問本身,就可能是你已經身陷家庭暴力的警訊。 一、哪些行為都算「家暴」嗎? 不只是拳打腳踢才叫 家暴 。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,家暴不僅限於肢體上的傷害,還包括心理上、言語上,甚至經濟上的控制與壓迫: 1. 身體暴力:你無法忽視的傷痕 凡是踢打、摑掌、掐脖、抓傷、用物品攻擊、性侵害,甚至是限制你的人身自由(如不讓你出門、鎖門監禁),都屬於身體暴力。 2. 精神暴力:看不到的折磨更可怕 言語虐待 :例如謾罵、恐嚇、侮辱、揚言傷害你或孩子等。 心理控制 :像是長期跟蹤監視、貶低、冷暴力、控制行蹤或朋友互動、散播謠言,都是讓人身心俱疲的手段。 性虐待 :強迫觀看色情影片、強迫進行你不願意的性行為等。 3. 經濟暴力:無形的枷鎖 若對方: 強迫你交出薪水、不讓你自由使用錢財、所有開銷都需經過對方批准; 不讓你工作、逼你辭職、強迫你借錢、擔任保證人; 這些控制你經濟自主權的行為,也都算家暴。 提醒 :不論是身體、心理或經濟暴力,只要讓你感到受傷、痛苦、恐懼,就有可能構成家庭暴力。你可以求助,也有權利選擇離婚。 二、面對家暴,該如何訴請離婚? 當家暴發生,不只可以 申請保護令 ,你也可以依法訴請離婚。 1. 被家暴,可以離婚嗎? 可以。《民法》第1052條明定,若配偶有「難以維持婚姻關係的不堪同居虐待」,法院可依當事人請求判決離婚。 2. 離婚程序怎麼走?三個步驟帶你了解 (1) 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準備起訴狀並遞交至法院。內容須具體說明家暴行為的時間、地點與經過,並可一併請求: 子女監護權 與 扶養費 探視權 安排 夫妻財產分配 建議諮詢或委任 離婚律師 協助撰寫與備證,提升訴訟準備的完整度。 (2) 法院安排調解程序 離婚屬於「強制調解」案件,開庭前法院會先安排雙方調解。若調解成功,程序可迅速結束,避免訴訟拉鋸戰;如調解不成,則進入審理階段。 (3) 進入法院審理 調解失敗後,法院將開庭審理,由法官審酌你的家暴證據(例如診斷書、報案紀錄、錄音、簡訊對話等),若認定屬實,會裁定離婚並一併處理相關附帶事項。 三、你不是孤單一人,請記得這些求助方式: 撥打113保護專線(全年無休) 到當地警局報...

父母必看!法院裁判子女監護權的七大標準,你符合幾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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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 《民法》第1055條之1 的規定,法院在裁判子女監護權時,應以「 子女之最佳利益 」為依據。為了確保子女的最佳利益,法律實務上發展出了七大原則,父母在爭取監護權時應該了解並評估自己是否符合這些標準。 幼兒從母原則: 法院通常認為3歲以下的幼兒對母親有更高的依賴性,因此這個年齡段的子女較常被優先交由母親擔任監護權人。 子女意思尊重原則: 當子女年滿7歲時,法院在裁定監護權時會考量子女的意願,綜合其他因素進行判斷。 現狀維持原則: 法院傾向於維持子女與現有照顧者之間的生活狀態,以減少對子女生活穩定性的影響。 手足不分離原則: 如果夫妻有多名子女,法院通常不會將子女分開,而是讓手足們一起生活,避免兄弟姐妹間的分離。 父母適性比較原則: 法院會比較雙方父母的經濟能力、居住環境、教育理念等因素,從中選擇出更適合擔任監護權人的一方。 主要照顧者原則: 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子女主要由父母其中之一人照顧,那麼這位主要照顧者通常會被認為更適合繼續擔任子女的監護人。 善意父母原則: 法院會考量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與子女相處的行為,旨在防止一方為了爭奪監護權而剝奪另一方的教養權利。 在爭取小孩監護權的過程中,父母應該參考以上七大原則,並根據自己的情況向法院提出最適合子女利益的理由。此外,法院通常會指派社工或家事調查官進行訪談,並製作 訪視報告 ,這份報告對法院最終的裁決有著重要影響。訪視報告將依據這七大原則來進行評估和判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