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被害人和解的策略:詐欺罪初犯減刑的關鍵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若初犯詐欺罪且情節不嚴重,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是減輕刑責的關鍵策略。

雖然詐欺罪屬於「非告訴乃論之罪」,即使雙方和解,被害人撤回告訴,檢察官仍會繼續偵辦,但和解可以顯示行為人的誠意,增加檢察官作出緩起訴處分的可能性。在偵查階段未能和解時,建議在法院審理階段的調解程序中繼續努力,以增加緩刑的機會

(對於什麼是非告訴乃論與告訴乃論有興趣的朋友,可以詳見臺灣高等檢察署的說明。)


詐欺罪的刑責嚴重,可能涉及加重詐欺罪,一旦被起訴,被害人也可能提出民事求償。因此,與被害人和解是降低刑事與民事風險的重要一步。

如果和解過程複雜或人數眾多,應該尋求 詐欺律師 的協助。專業律師 在和解談判中擁有豐富的經驗,能幫助行為人制定有效策略,並在必要時協調法院安排調解,確保行為人在整個程序中得到充分的保障。



如要諮詢或委任律師,律師費用律師收費 可點擊,文章內對律師收費問題有詳盡的解說。

如欲尋找 台北律師台北律師事務所 可點擊,連結有專業律師可提供協助。


延伸閱讀: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地檢署傳票、法院傳票有什麼不同?收到傳票可以不去嗎?一次看懂傳票流程與義務

外遇抓包必讀!律師教你蒐集證據到勝訴的完整流程!

婚前沒簽約也來得及?婚後也能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