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自願離職還是自願辭職?律師告訴你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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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怎樣才算非自願離職?
根據《勞基法》及《就業保險法》的規定,非自願離職 是指員工因公司關廠、縮編、破產、營運困難、天災等非個人意願的原因被迫離職。具體包括以下情況:
- 公司主動資遣:如公司倒閉、歇業、轉讓或營運不善導致員工被資遣。
- 雇主違法:若雇主未履行《勞基法》規定,例如未支付工資、提供安全工作環境,員工可以依此主動離職,並視為非自願離職。
- 職業災害:員工因職災無法繼續工作,且雇主無法安排適當工作時,員工可離職並視為非自願離職。
二、什麼是資遣費?
資遣費是當雇主主動終止勞動契約,或員工因雇主違反《勞基法》條例而終止契約時,雇主必須支付的補償。資遣費的計算基於員工的工作年資,每滿一年支付相應的工資。
三、如何計算工作年資?
工作年資的長短直接影響資遣費的計算。根據《勞基法》,超過半年但未滿一年的工作時間,應按比例計算。特殊情況如無薪假、長期病假等若是因公司原因造成,仍應計入工作年資。
舉例來說,如果公司在運營困難下每月安排無薪假日,這些時間仍應被計入工作年資,並影響資遣費計算。
四、律師叮嚀
在遇到資遣或離職爭議時,應妥善保留與公司往來的證據,如電子郵件、Line對話記錄等。這些文件可以幫助你在發生年資爭議時有證據佐證,確保資遣費正確計算。尋求 專業律師 協助,能保障您的權益不受侵犯。希望這篇文章能帶給您幫助,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,請歡迎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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