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遇條款有效嗎?婚前協議能約定賠償多少?

 


很多準夫妻在簽婚前協議時都會問:

  • 婚前協議可以寫「外遇就要賠錢」嗎?

  • 外遇條款會不會無效?

  • 賠償金可以寫到幾百萬嗎?

  • 金額寫越高越有保障嗎?

其實,外遇條款「可以約定」,但怎麼寫,差很多。


一、婚前協議可以約定外遇條款嗎?

可以,但有法律界線

婚前協議本質上是契約,只要:

  • 雙方自願簽署

  • 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規定

  • 不違反公序良俗

原則上都會有效。

因此,「外遇違約金條款」本身並不違法,法院實務上多數也承認其效力。



二、哪些外遇條款會被認定無效?

雖然可以約定外遇賠償,但以下幾種寫法,法院可能認定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:

1. 約定「外遇即必須離婚」

例如:一方外遇即應立即離婚

這屬於預立離婚條件,法院多認為違反善良風俗而無效。


2. 約定「外遇子女監護權歸某一方」

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,必須以「子女最佳利益」為判斷標準,
不能因婚前協議就預先決定。

因此這類條款通常無效。


3. 金額明顯過高

若違約金高到顯失公平,法院仍可依民法規定酌減。

例如:

  • 約定外遇賠償5,000萬

  • 或金額遠高於雙方財產狀況

法院可能認定金額過高而調降。



三、那外遇條款到底怎麼寫才有效?

實務上建議:

1. 只約定「違約金」

而不要約定「一定離婚」。

例如可寫:若一方與他人發生婚外性行為,應給付他方新台幣○○萬元作為違約金。

這樣較符合契約性質。


2. 明確定義「外遇」範圍

是否限於發生性行為?
是否包含長期曖昧、同居?

若定義過於模糊,將來舉證會很困難。


3. 金額需合理

法院通常會考量:

  • 雙方財力

  • 婚姻存續時間

  • 違反程度

  • 是否造成精神損害

實務上常見約定金額從數十萬到數百萬不等。

金額不是寫越高越好,而是要「合理可被法院支持」。



四、外遇違約金可以約定多少才合理?

沒有固定標準,但實務上可參考:

  • 一般中產家庭:約50萬~300萬

  • 高資產族群:依財產比例提高

  • 明顯高於實際經濟能力:可能被酌減

若金額明顯過高,法院可依民法第252條規定減少至適當數額。



五、外遇條款需要公證嗎?

法律上不一定要公證才有效。

但若:

  • 約定金額較高

  • 希望日後可直接強制執行

建議辦理公證,並在條款中載明得逕為強制執行。

否則若對方不支付,仍須提起訴訟確認債權。



六、結論:外遇條款有效,但「寫法決定結果」

1. 可以約定外遇違約金
2. 不能約定外遇即必須離婚
3. 不能預立子女監護權歸屬
4. 金額過高法院可酌減
5. 公證可提高執行力

婚前協議不是寫得越嚴越好,而是要寫得「合法、合理、可被法院支持」。

若外遇條款涉及高額財產或企業資產,建議簽署前諮詢專業律師,避免條款無效或金額被大幅調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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