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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離婚,孩子的扶養費該怎麼給?配偶的贍養費又是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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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夫妻走到 離婚 這一步,最常出現的爭議之一,就是「錢該怎麼給」。有些人以為離婚後的費用只有一種叫做「 扶養費 」,也有人搞不清楚「扶養費」和「 贍養費 」的差別。其實, 孩子的扶養費 和 配偶的贍養費 是 兩種完全不同的法律義務 ,適用對象與支付條件也大不相同。 本文就帶您一次釐清: 離婚後,該怎麼處理扶養費與贍養費? 一、什麼是扶養費?給孩子的生活費用 扶養費 是指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、教育費、醫療費等日常開支的負擔義務,即使父母離婚,這份責任也不會消失。根據法律規定,不論小孩由哪一方扶養, 另一方都有義務定期支付扶養費 ,以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與成長需求。 實務上, 扶養費的金額可以由雙方協商 ,若無法達成共識,也可由法院裁定,通常會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與孩子的實際需求來判斷。 📌 提醒您: 扶養費是給小孩的,不是給配偶的! 二、什麼是贍養費?給前配偶的生活補助 贍養費 則完全不同,它是指在離婚後,一方基於對方「生活陷入困難」的情況下, 出於法律義務或雙方協議,提供一定數額的生活費用 。根據《民法》第1057條規定, 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能請求法定贍養費 : 是經由法院「判決離婚」; 請求贍養費的一方在離婚中「無過失」; 因離婚陷入生活困難(例如:無財產、無謀生能力)。 這類情形常見於:有一方婚後長期專心照顧家庭、與職場脫節,離婚後難以獨立生活,此時可能可向法院請求贍養費。 📌 重點整理: 扶養費: 支付給孩子,屬於父母對子女的責任; 贍養費: 支付給前配偶,用以協助其生活穩定。 三、離婚協議書怎麼寫才不搞錯? 張律師經驗提醒:很多人在 離婚協議書 中混用「贍養費」與「扶養費」,結果產生法律爭議。實務上建議: 若是要請求對方支付孩子的費用 ,應寫為「扶養費」; 若是要請求對方支付您個人的生活補助 ,才應寫為「贍養費」。 建議在擬定離婚協議書前, 先 諮詢律師 ,確認條款用語正確、權益完整保障,以免日後糾紛難解。 小結:懂得分清楚,才能守護你的權益! 不論您是孩子的主要照顧者,還是面對生活困難的一方,都應該了解自己有沒有權利請求扶養費或贍養費。正確的法律知識,是保障自己、也保障下一代的第一步。 如要諮詢或委任律師, 律師費用 、 律師收費  可點擊,文章內對律師收費問...